巩义市金迪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制度及考核
加入时间:2011/8/26 10:18:41
巩义市金迪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制度及考核
一、 公司考勤:
1、 上下班作息时间,按公司通知执行。
2、 公司行政、生产实行签到制。上午和下午上班均提前十分钟签到。行政科室,生产员工均在二门岗现场签到。
3、 迟到每次罚款5元,由生产科,监督,当天考核。
4、 签到未到者,又无请假手续,视为旷工,旷工1天罚2天。
5、 上班期间不得早退,早退扣半天。
6、 有事先请假,由生产经理签批后,交生产科执行。
7、 上班期间因外出办事或干活的出门条,由生产经理签批,方可外出,出门条写明事由、外出时间、回厂后到生产科销条,否则按早退论处。
8、 特别是行政、生产科室,员工及干部无出门条,又不在岗位上,查出一次按早退论处,当天公布。有出门条未交生产科外出者,可不按无条外出处理,但罚款
10元。
9、 因公出差,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,将差条交生产科保存,出差回厂及时销差,并凭出差手续考勤记工。
10、各科室、车间出勤工,每月向生产科提报有关考核数据,(较迟于下月5日前),否则罚单位负责人10元。
11、凡不干人员,提前一个月打招呼。同时主管部门负责解除保险,其保险金金额从本人工资中扣除。满勤8个月,不扣保险金。
二、劳动纪律:
1、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睡岗、脱岗、串岗、不得酗酒、光膀子、穿裤头、穿拖鞋、聚众聊天,岗位上躺卧、打骂等。
2、员工需文明上岗,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。按操作制度进行操作,不得违犯规程乱指挥。凡违纪操作,造成事故,后果自负!
3、没有主管领导签条。任何人上班期不准干私活,或帮他人干私活;不得玩耍、下棋、摆方、打牌等,不准携带公物外出。
4、凡违犯劳动纪律者,每人次罚款5元;酗酒进厂者停工处理,并罚员工10元,干部20元。情节严重的加倍,直至追究领导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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